建筑師分一二等級,沒有初級這么一說。注冊建筑師分一級注冊建筑師和二級注冊建筑師。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一級注冊建筑師考試:
。1)取得建筑學碩士以上學位或者相近專業工學博士學位,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學學士學位或者相近專業工學碩士學位,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學專業大學本科畢業學歷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學相近專業大學本科畢業學歷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級工程師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師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項規定的條件,但設計成績突出,經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認定達到前四項規定的專業水平的; 二級建筑師 專業 學歷 中專 (不含職業中專) 建筑學 (建筑設計技術) ,四年制畢業 (含高中起點三年制) ,5年 建筑學 (建筑設計技術) ,三年制畢業 (含高中起點二年制) ,7年 相近專業 ,四年制畢業 (含高中起點三年制) ,8年 相近專業 ,三年制畢業 (含高中起點二年制) ,10年 建筑學 (建筑設計技術) ,三年制成人中專畢業 ,8年 相近專業 ,三年制成人中專畢業 ,10年 大專 建筑學 (建筑設計技術) ,畢業 3年 相近專業 ,畢業 4年 本科及以上 建筑學 ,大學本科 (含以上)畢業 ,2年 相近專業 ,大學本科 (含以上)畢業 ,3年
其他條件
1.參加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2.具有助理建筑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含3年)以上人員,可以報考。
3.不具備規定學歷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3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四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2)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他類型建筑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于一項。 以前未參加上述考試的擬報考人員,應參照規定的報考條件,結合自身情況,自行決定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確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須經所在單位審查同意后,方可報名。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其考試成績無效。